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规定
中国卷烟按原料分主要有4种:
①烤烟型,以烤烟为原料,流行于英国、中国、印度、加拿大等国;
②混合型,以烤、晒、晾烟为原料,现风靡于世界;
③香料型(东方型),以香料烟为原料,流行于土耳其、希腊、苏联及东欧等国;
④晒烟型,以深色晒烟为原料,流行于南欧及非洲部分国家。
随着经济发展和支出增加,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,香烟作为日常必需品也随之水涨船高,全社会烟草消费需求持续增长。烟企也积极推进香烟销售网络建设,有效提高了烟草系统对国内市场的控制力和占有率,产品销量稳中有升。
纳税人
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
征收范围
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。
计税依据及计算
批发卷烟的销售额(不含增值税)、销售数量,税率为11%加0.005元/支。
应纳消费税=销售额×11%+销售数量×单位税额
纳税地点
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,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,由总机构申报纳税。
案例
1. 18年2月,某卷烟批发企业(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)向商场批发甲类卷烟24万支,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.6万元,向其他批发单位批发甲类卷烟50万支,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。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多少万元。(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11%,0.005元/支)
【解析】
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,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=18.6×11%+24×0.005=2.17(万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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